各普通本科高校,有关军队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前十二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80名左右。各高校申报额见附件1,现任校级领导推荐数控制在各校推荐总数的20%以内。
三、评选条件
(一)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019-2021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二)获选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执行。
(四)“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全国教师教学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由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择优遴选后上报省教育厅。各高校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学校(院)教学委员会或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集体评议,经省教育厅研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人选。
五、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学校申报公文;
2.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3.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一式3份);
4.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目录,见附件5);
5.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时间50分钟左右,采用H.264编码、MP4格式,不大于500MB)。
(二)申报方式。
请各高校于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教学主楼13层1304室,逾期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各高校要将推荐候选人情况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方能推荐上报。
(三)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并追究所在学校管理责任,所在学校连续三届不得推荐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
联系人及电话:
马飞跃(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029-88668917
高 腾 (西安交通大学教务处) 029-82665857
附件:
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限额表
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