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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2-09-08  点击:[]

各普通本科高校,有关军队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前十二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80名左右。各高校申报额见附件1,现任校级领导推荐数控制在各校推荐总数的20%以内。

三、评选条件

(一)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019-2021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二)获选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执行。

(四)“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全国教师教学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由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择优遴选后上报省教育厅。各高校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学校(院)教学委员会或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集体评议,经省教育厅研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人选。

五、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学校申报公文;

2.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3.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一式3份);

4.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目录,见附件5);

5.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时间50分钟左右,采用H.264编码、MP4格式,不大于500MB)。

(二)申报方式。

请各高校于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教学主楼13层1304室,逾期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各高校要将推荐候选人情况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方能推荐上报。

(三)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并追究所在学校管理责任,所在学校连续三届不得推荐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

联系人及电话:

马飞跃(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029-88668917

高 腾 (西安交通大学教务处) 029-82665857

附件:

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限额表

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