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考生:
为做好此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B级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并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教育,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附件2)及《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附件3)等相关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考生在考试中发现有违纪、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利用手机、无线耳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考生所在单位对考前14天(即5月28日)以来的考生体温进行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学生处。
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入场。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耳机、听力接收机、透明文具袋等必要物品。考生除考试必要物品,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手表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进入教学楼。如有携带请自行处理在教学楼外并防止丢失。
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入场、散场时注意保持人员间距。考试当天考生有发热等症状者,由考点医疗人员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希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结合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教育宣传片和《考生守则》(附件4),积极宣传国家及学校考试相关政策,组织考生认真学习,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帮助考生树立正确的考试观、荣誉观,动员学生做好考前复习,诚信应考,充分发挥自己的真实水平,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附件3: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附件4:CET考生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