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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0-08-2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开学伊始,为保障学校实验(实训)教学正常开展,加强疫情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请各学院(部)做好新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学院(部)为单位,先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安全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对不符合要求的学院(部)提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直到符合要求。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新学期实验室开学前准备情况。仪器设备是否完好,保养维修记录是否完整,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是否到位,消杀物资是否到位,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涉及的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隐患的梳理情况。

2.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落实情况。各学院严格把控实验室使用状态,目前进入实验室原因主要分为:正常教学、仪器维护、设备安装、紧急科研、个人材料领取、管理人员检查等,各学院做好严格审核把关。疫情期间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实验室;新入职的教师和新生未经实验室安全培训及实验室安全考试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3.每日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各学院落实每日安全检查制度,安排实验室管理人员值班,巡查、记录实验室运行情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提醒实验室安全防范事项,关注实验室离场前安全确认。

4.危化品使用和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实验室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双人双锁等管理的执行情况,待报废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存放是否规范。试剂药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从购置、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控制,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同时关注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配置和使用状态,确保实验室防疫物资存储安全。

5.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各学院(部)要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责任落实,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负责。

三、工作要求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借用其他学院(部)实验室的部门,使用部门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责任第一人,各学院(部)要认真检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各学院(部)请于9月2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