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重视本科人才培养,加强学生教育引导,促进学风建设,加强本科生过程管理。根据《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我校就2018级、2019级本科生导师工作做以下安排:
1.本科生导师的条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一年以上的教师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学校机关处室、学院党政管理干部。
2.学生分配:每十五名学生配备一名导师,以学生自主选择为主。
3.导师任期: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
4.工作内容:导师肩负着全方位育人的责任,需要对学生进行学习兴趣引导、学习方法指导、学业规划、科研引导等方面的帮助与指导。畅通与学生沟通渠道,鼓励导师通过网络平台保持常态化交流。具体按照《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中导师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5.考核方式:按照《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中:导师的工作考核。其中各教学单位考核将参考导师所指导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评定、英语四六级过关率以及各类获奖。每个学期约见学生不得少于两次,凡是学生受到学院警示,其导师将下一年内不能再报本科生导师。
6.指导经费及工作量:1个学时/生·年的标准为考核合格的导师核计教学工作量。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成立各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认真开展工作,并于2019年9月26日前将本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教师一览表》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孔老师, Q Q:906539029。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