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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07-26  点击:[]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2019年度开展认定的学科专业范围为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学类26个类别,所涵盖专业详见《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见附件1)。

二、认定要求

(一)项目认定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项目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三)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四)申报项目应提供有效链接网址并保持链接畅通。参加国家认定的项目还需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五)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申报限额

根据2019年度认定分类范围,以学校相关专业数为基础,结合各高校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数量,确定具体申报限额(见附件2)。无相关专业的高校不参加当年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各高校组织校内申报和遴选,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三)2017、2018年度已认定为省级但未被认定为国家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在本次认定范围内且在上次认定后有较大改进的,可以直接申报推荐国家级(不占学校指标)。

五、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函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各高校按照教育部《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项目简介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要求(简介视频不超过3分钟,教学引导视频5-8分钟),登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网(shenbao.ilab-x.com)”(以下简称“工作网”)进行项目网上申报。

登录“工作网”的账户信息另行公布。

(二)纸质函报。将《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项目单独装订成册,(一式2份),和《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申报表、汇总表和视频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具文报送至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崇鋈楼404办公室。

《申报书》电子版采用WORD版本,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项目简介视频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教学引导视频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引导视频.m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