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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7-17  点击:[]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0号),现将我省2019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

二、申报范围

(一)新设置本科专业。

(二)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

(三)撤销专业。

三、申报数量

为了确保专业质量,原则上,高校申请新增目录内专业不超过3个,所有高校申请新增教育部目录外专业不超过1个。

四、申报要求

(一)严格专业基本要求,科学设置专业。

各高校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设置专业,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对于达不到《标准》基本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备案。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2.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4.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专业结构。

1.优先设置急需专业。支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对接新兴产业当前急需和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将就业形势好、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列为急需专业(见附件1),聚焦新材料、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云计算、大数据、微电子、新媒体、家政服务等领域,优先设置。

2.从严增设省控专业。将全省专业布点多、就业率低、在校人数多的专业列为省控专业(见附件2),提高设置条件。

3.加快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连续5年不招生的现设专业,须按撤销专业申报。专业数超过30个的学校,申报新增专业时须同时申报撤销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至少1个。

五、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7月 31日(星期三)前,校内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材料须在本校主页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审批类专业(指尚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及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moe.gov.cn)办理,备案类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办理。申报学校指定专门人员分别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和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提示,填写并导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样表见附件3),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连同校内专家组织审议意见(见附件4)扫描件一并上传,同时填报本校2018年停招专业名单和2019年拟停招专业名单。医疗卫生类专业审议意见由省教育厅统一征求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