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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9-03-18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关于印发<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服院发【2019】15号)精神,教务处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学校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与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场所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本次检查重点是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与操作安全管理、实验室水电管理、实验室设施管理、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实验室的内务安全管理等。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自查自纠阶段

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方案,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并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各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并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3月22日前完成)。

2.学校全面检查阶段

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各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场所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3月27日前完)。

3.整改阶段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记录,对于短期无法整改的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3月29日完成)。

各学院实验室主任、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人员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或整改方案。各学院3月25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纸质版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到邮箱409725534/qq.com。

4月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联合省消防总队组织安全技术专家对各校开展实地抽查,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地做好本次安全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