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学生: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 核准和补录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三. 核准和补录内容与方式
请各学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数据信息与在校生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本人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各学院应及时核准并填写《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信息表》电子版,同时安排学生进行纸质版信息表的签字确认。
核准项:学号,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学生是否在职,入学日期,学籍状态。
补录项: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具体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相关说明详见附件1。
四. 时间安排及要求
1.电子版信息表的提交
请各学院于2019年3月2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92155373@qq.com。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吴亚红;联系电话:029-38116040。
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核准并填写信息表,并注意留存相关核对依据。
2.纸质版信息表的提交
采集完整的《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信息表》纸质版,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各学院相关人员应注意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如学生在核查过程中,发现数据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应在信息表上予以备注,及时填写《学生学籍信息异议内容反馈表》(附件3)并提交所在学院。
各学院应于2019年3月1日前,将确认完整的《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信息表》、《学生学籍信息异议内容反馈表》纸质版材料整理汇总后,提交教务处教务科。
五.注意事项
1.学生个人信息应与学信网一致,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