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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05-30  点击:[]

陕教高办〔2018〕1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军队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6号),加强高校教材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普通高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出版的教材(包括新版、修订版和重印,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

(二)我省高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有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职、成教使用的各学科(专业)各类教材(包括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CAI课件),不包括学术专著。

二、申报条件

(一)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二)内容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具有可读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

(三)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四)文字表述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电子教材及CAI课件,文、图、声配合符合标准。

(五)推荐教材须经过本校2届以上(含2届)学生教学实践检验,并得到普遍认可。

(六)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同时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七)分册出版的丛书、套书,合用一个书号的,只能以整套参评;分别使用书号的,既可以整套参评,也可以其中一册参评。如套书有多名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且不属于同一高校,由其中一本教材的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所在学校对整套教材进行申报。

(八)本次评选向创新创业教育类、实验实习实训类教材倾斜。

三、申报办法

(一)教材第一主编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高校对符合条件的教材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按限额申报。

(二)申报教材至少要经过校外2名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初评,并根据教材的类别(文字和电子)填写相应的评议表。

(三)申报限额(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

1.学校申报公文;

2.《2018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

3.《2018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书》(附件3);

4.《2018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附件4);

5.教材样书1本(套)。电子教材及CAI课件要有光盘及运行说明书。

以上材料一式1份装入档案袋中,并将附件2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

四、报送要求

请于6月29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学府中路7号)逸夫楼205室,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发送附件2电子版至24171852/qq.com。

五、评选奖励

(一)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候选教材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教材。2018年陕西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设10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70项左右。

(二)获奖的优秀教材重印时,可在封面上标注“2018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字样。鼓励高校优先选用陕西普通高校优秀教材。

联系人及电话:何文来 刘天宇(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029—88668917

龚永践 杨海波(陕西科技大学教务处)

029—86168075、86168020

附件:

1.2018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限额表

2. 2018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

3. 2018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

4. 2018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理、工、农类文字教材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附件1

2018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