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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8-03-23  点击:[]

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赛执委函〔2017〕34号),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8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赛项和赛点设置

(一)赛项设置。

为促进赛教深度融合,结合我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2018年大赛设置赛项58项(15个专业大类),其中对接国赛赛项47项,院校竞赛基础好、成绩突出的单双年国赛赛项5项,覆盖面广、与我省优势产业对接的行业赛赛项6项。

(二)赛点设置。

为充分发挥技能大赛引领作用,结合我省高职院校往届大赛办赛、参赛、获奖情况,经院校申报、专家评议,设置17所院校为大赛赛点(见附件1)。

二、参赛资格

2018年在籍全日制高职学生均可报名参赛(五年制高职学生须为四、五年级学生,本科院校高职学生也可报名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当年)以下。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参加今年同一赛项比赛。

三、奖项设置

大赛拟按照参赛队数量的10%设立一等奖、20%设立二等奖、30%设立三等奖。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大赛组织和筹备工作,成立2018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统一安排部署省赛和参加国赛相关事宜。

五、大赛组织工作

(一)大赛时间。

4月9日(星期一)前,完成2018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

(二)大赛报名。

根据赛点承办能力,实行限额申报。各参赛院校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按照赛项规程要求报送至相应赛点(见附件3)。各赛点做好报名审核工作。

(三)赛点组织工作要求。

各赛点须成立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和赛项竞赛委员会、竞赛专家组和竞赛监督组(仲裁组)。

1. 赛点大赛工作领导小组由院校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教务、财务、学管、后勤、宣传、安保等部门和相关院系参与组成,统筹负责赛点赛事组织。

2. 竞赛委员会具体负责赛项竞赛筹备、组织等工作。对接国赛赛项的竞赛委员会成员至少来自5个单位,含赛项国赛办赛机构或合作企业。

3. 竞赛专家组负责确定赛项规程、竞赛命题、评审等有关技术工作。专家组组长由对应赛项的国赛主要专家担任(无国赛赛项由行业赛专家担任),成员由省内外具备大赛执裁经验的教师和大赛合作企业技术人员组成。原则上赛点和参赛院校教师不得担任竞赛专家,省内专家从省赛裁判库中抽取产生。

4. 竞赛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