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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2017-11-23  点击:[]

陕教师办〔2017〕40号

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扎实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加大课程建设力度,促进我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在总结我省前两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成果基础上,决定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举办“陕西省第三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陕西省第三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由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陕西省分中心承办,由西安交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西北大学教师发展中心、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中心、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协办。

二、参赛范围和对象

本届微课教学比赛面向全省高等院校,各部属高校,省属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驻陕军事院校的教师均可参加。

三、参赛方式

本届微课教学比赛报名、作品提交、作品评审及比赛官方信息发布均通过“陕西省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专题网站(http://sxweike.enetedu.com)进行。

各参赛高校须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初赛,选拔推荐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以个人名义提交的作品不予受理。

四、比赛内容及要求

(一)比赛内容。

本科院校参赛教师可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所列的13个学科大类选取知识点,设计、制作微课。高职高专院校参赛教师可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所列的19个专业大类选取知识点或技能点,设计、制作微课。高职高专微课作品,应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充分体现理实一体化教学的特色。驻陕军事院校参赛教师可参考本科专业目录设计、制作微课。

参赛教师自选一门课程,精心设计,录制成时长在5—15分钟的微课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微课视频和辅助材料的制作要求详见附件1。

(二)参赛作品要求

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微课作品的数量限为1件。参赛作品必须严谨充实,无科学性、政策性错误,如发现微课作品中存在不良信息或不当言论,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向参赛教师所在学校通报。

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犯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版权,则取消参赛资格,并取消其所在学校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参赛教师享有作品的版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及其依托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所有获奖作品将向社会免费开放。主办方可授权有关单位出版作品,出版后,原创者有署名权及获得报酬权。

五、比赛程序及时间

本届微课教学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逐级开展。

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初赛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4月15日。

各高校应由校领导牵头、教师发展中心或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初赛组织工作,广泛动员教师参赛,组织教师制作、上传参赛作品。初赛阶段各高校应对本校推荐作品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水平。微课教学比赛评审规则详见附件2。微课教学比赛注册学校管理员账户说明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