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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服装工程学院作业布置与批改规定

2017-11-16  点击:[]

各学院(部):

作业布置与批改是重要的教学环节之一,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作业布置与批改

1.为配合课堂讲授,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运用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确定课堂讨论的内容和次数,规定学生学习本课程必须完成的作业量,设计相应的作业内容和形式。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可为学生开列必读书目,要求学生写出读书报告或小论文;操作性或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必须布置课外习题练习或写作练习。

2.各教学单位对所开设课程的作业布置与批改数量应有明确的规定,批改作业的教师要按规定份数批改。原则上每2周至少布置一次作业。学生人数少于60人的班级,所有作业全批全改;学生人数超过60人的班级,批改作业数量不少于该班人数的2/3。理工课类基础课、主干课每门课的习题应适当增加次数和每次的习题量。每章教学结束后必须布置思考题,鼓励学生自学。学期期末必须填写一份《陕西服装工程学院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登记表》交任课教师所在的教研室。

3.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仔细,有点评,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可作为学生修读本课程的平时成绩考核的依据。批改作业对于提高教学效果有着重要的意义,因而要求教师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反馈校正,决不能只布置,不批改,或只批改,不讲评。具体要求:

教师一律用红笔批改和评定等级,正确的划“√”,错误的划“”,分别给出等级或分数,并形成学期平时成绩记录。对于学生作业中的关键性错误要予以修正或以红线划出,并要求及时正;必要时加眉批或总批予以说明、指导。对于学生订正的作业,要再行批改;未订正的作业要坚持要求订正,必要时要面批。

4.教师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有专门记载,收入备课笔记,在适当时进行讲评。对不交或抄袭作业的学生,教师应及时批评并督促其重做或补交,无故缺交作业超过布置作业量的1/3以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5.各教研室平时应抽查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了解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做好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统计工作。每学期末,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进行总结。

二、考核与管理

作业布置与批改应作为考核教师的主要依据之一。学院及各教学单位在日常教学检查和期中教学检查中应对教师布置与批改作业的情况进行检查。学校建立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一次,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处质量监控科等负责检查。凡未按要求完成作业布置与批改的,应视情况扣减5%-20%的教学工作量。具体办法由各教学单位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凡未按要求完成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教师,当学期的教学考评按实际考评结果降低一档认定,且不能被评定为优秀或良好。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登记表

附件2: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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