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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10-10  点击:[]

陕教基三办〔2017〕9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相关高等学校:

2017年是全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学前教育保教水平,营造良好的学前教育研究氛围,努力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课题研究项目应紧紧围绕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注重系统研究、综合实践,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前瞻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申请人可根据工作实际,参考下列选题方向,确定研究内容和课题名称。

(一)普惠性幼儿园资源现状及扩大途径的研究;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运行保障机制研究;

(三)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研究;

(四)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现状及对策研究;

(五)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建设研究;

(六)幼儿园教师配备现状及补充教师对策研究;

(七)幼儿园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八)乡镇和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探索研究;

(九)幼儿园园所文化及建设研究;

(十)智慧幼儿园探索实践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立项数量

(一)申报范围:各市、县(区)教育行政及教研部门,各相关高校,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立项数量:2017年度计划设立研究项目5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40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2.本次研究课题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本次立项采取差额立项的方式,各市(区)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各高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以市为单位组织申报,相关高校直接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公布立项结果。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项目研究工作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