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将于2017年5月17日开始,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迎接评估要求,认真做好本次教材征订工作。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注重选用教材的适用性,符合学校各个层次、各个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符合各门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教学规律,有利于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
2.必须坚持以质量为标准,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质量高、声誉好的教材,特别是要注重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使用的教材等。公共基础课教材应选用国家级或省(部)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选用近三年优质教材的比例应达到75%及以上。
3.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教育层次和人才培养要求,本科专业不能选用专科层次的教材,专科专业不能选用本科层次的教材。
4.严禁选用“包销”教材。
二、具体要求
1.除17级新生教材数量估计填报外,其余各年级征订的学生教材数量必须准确无误,严禁错报、漏报、重报,出现问题后果由当事者承担。
2.公共课教材由相关公共课教研室负责选用,各学院只报课程名称及征订数量。
3.应考虑学生负担,尽量选订质优价廉教材,教材费不能超过380元。
4.学校原则上不负责教师辅导书订购。教师用书及留存样书数量由教材科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5.教材征订计划(样表已上传至群共享)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于2017年5 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报教务处教材科初审。初审后经教务处审批、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后即可执行。
教 务 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