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服主页

教务处

Career Service center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04-2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总结近年来我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7年教学成果奖涵盖全校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

二、奖项设置

2017年教学成果奖拟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申报名额分配

服装艺术学院2名;艺术工程学院2名;经济管理学院2名; 信息工程学院1名;建筑工程学院1名;珠宝学院1名; 医药工程学院1名; 教育学院1名;基础部1名; 思政部1名。

四、评审原则

1.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2.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原则。兼顾不同学科、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

3.向教学一线导向的原则。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4.优先考虑培养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符合陕西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需求高素质人才的教学成果。

五、评审组织

成立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报学校审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由评审委员会裁定。

六、工作要求

1.扶持优秀团队。项目主持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避免“小马拉大车”现象,避免将没有从事实际研究实践工作的管理者作为主持人;团队成员须为实际从事教学研究与实践且有具体贡献的教师。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符合每个人的专业特点和所从事的工作,避免“搭顺车”现象。

2.科学凝练成果。教学成果凝练应注意以下方面:挖掘内涵,准确掌握教学成果定义,提炼解决教学问题的理念、方法、举措和应用中的亮点,锤炼语言表达出新意,形成可借鉴的新模式;扩展外延,注重校内外推广应用,组织承办与本成果有关的研讨会,注意收集会议上的报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研究的成果等;查漏补缺,补全成果应具备的各个部分,丰富细节。强化应用性,与人才培养质量密切关联,避免“空对空”。所有选题,都要抓好校内实践试点,并提供可信、有说服力的事实佐证教学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已取得满意结果。 六、申报材料

1.《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一份,同时上交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