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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2016-11-16  点击:[]

陕教高办〔2016〕4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我省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17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

一、提高认识水平

教学成果,是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经过多年艰苦努力获得的创造性成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直接体现。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是高校教学领域最高奖项,是“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以及学科评估、审核评估、诊断改进、专业评估与认证的关键支撑,是彰显区域和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核心指标。

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作为当前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二、建立工作机制

学校要专题研究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政策,统筹安排。

要加强工作组织,明晰任务,落实到校领导、部门、院系和责任人,并从人力、经费、条件、时间、政策等方面创造优良保障条件。教务部门要担负起组织职能,避免成为“二传手”。

要加强工作动员,充分发挥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基础作用,充分整合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及资源,充分夯实发挥学科专业带头人以及教学科研各类领军人才的责任。

要建立激励机制,把教学成果奖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评职晋级、表彰奖励。获教学成果奖的,应记入个人档案,与同级别科研成果同等对待,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

要建立督查机制,学校跟踪督办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及时督促,并帮助项目组协调解决困难与问题。

三、统筹规划选题

学校要统筹确定教学成果奖的选题。系统总结教学实践中的优势特色,系统梳理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系统研究往届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在校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上择优遴选规划选题。要做好顶层设计,高角度发现现有成果、潜在成果并进行融合,形成较成熟、大型成果。学校必须统筹研究,避免教师或院系“单兵作战”。

宏观选题,要紧扣国际国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契合国家和我省“十三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思路措施,重点关注“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微观选题,要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难点重点或教学前沿问题,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法,并在反复实践中改善。所有选题,都要抓好校内实践试点,并提供可信、有说服力的事实佐证教学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已取得满意结果。鼓励学校与地方、企业、科研院所联合攻关。

四、扶持优秀团队

项目主持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避免“小马拉大车”现象,避免将没有从事实际研究实践工作的管理者作为主持人;学科专业带头人、各类领军人才有责任投入教学工作,有责任带领团队从事教学研究与实践。 团队成员须为实际从事教学研究与实践且有具体贡献的教师。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符合每个人的专业特点和所从事的工作,避免“搭顺车”现象。

学校要做好动员与统筹,支持组建优秀团队,形成教学研究与实践的“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