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学位〔2016〕6号
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6〕23号)精神,现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2016年陕西省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印发你们。
撤销的学位授权点的招生及在学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规定进行。
附件:1. 2016年陕西省经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2. 2016年陕西省经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1
2016年陕西省经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附件2
2016年陕西省经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