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办〔2016〕42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3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和2015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4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2013年批准立项的延期教改项目结题情况进行验收。
本次结题项目共25项。其中本科项目10项、高职项目9项、高等继续教育项目6项。经过项目负责人答辩、专家组审核,4项验收结论“优秀”,19项“合格”,1项“暂缓结题”,1项“不合格”。验收结论为“优秀”的,有关高校可优先推荐该项目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验收结论“不合格”的,省教育厅将减少项目所在学校新一轮教改项目申报限额和立项数量;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以负责人或课题成员身份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健全教改项目管理机制,支持开展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并积极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切实提高教学工作水平。
联系人:周淼 电话:029—88668916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附件:
2013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