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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 “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7-13  点击:[]

陕高教宣办〔2016〕17号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16号)要求,现将我省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 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果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项目设计、内容形式拓展、方法路径创新等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实践中具有先进的理念和一定的典型经验。

3.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理论宣讲能力,能结合工作实践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开展深入研究;能够领衔较高水平的科研团队,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能推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成果的转化应用;能在大学生中有效开展理论阐释和主题教育。

4. 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 申报范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实践的相关人员,鼓励其他相关学科领域有志于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优秀人才报名参加。

二、遴选和材料报送工作

1. 各高校要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申报条件确定推荐人选。每校限推荐1人。省委高教工委将组织专家认真评审,择优推荐3名教师参加教育部思政司的评审。

2. 各高校将以下材料一份纸质件及电子版于2016年8月19日前报送至省委高教工委宣传部。

(1)申报表(见附件)。请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信息,“未来规划”部分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在3000字以内。学校党委意见一栏请填写300字左右的详细推荐意见。

(2)支撑材料。根据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形成任务计划书。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以及开展工作相关的视频、图片等辅助资料。

三、资助与管理方式

1.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