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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2016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2016-07-12  点击:[]

陕高教生〔2016〕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引导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省委高教工委在全省高校继续实施了2016年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经全省各高校积极申报,省委高教工委组织专家认真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现将2016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的实施时间

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2年后进行结题评估验收。辅导员工作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立项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1年后进行结题验收。

二、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的管理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研究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陕高教生〔2014〕3号)精神,省委高教工委对立项项目和课题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以专家指导、中期检查、成果验收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和课题的过程和质量管理。项目和课题若出现违反学术道德或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或无故未能按期按质完成实施目标,将予以撤项,项目、课题主持人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辅导员工作项目和课题申请。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管理。各高校要将项目和课题作为推动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全过程指导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和课题进展情况并督促推进,帮助化解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和课题主持人要按照立项内容,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扎实开展相关研究,主动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和课题实施与研究情况。

(二)注重实践结合。项目和课题主持人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特色工作载体和长效工作机制,充分体现新时期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升项目和课题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三)及时总结推广。各高校要在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时,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实现项目在学校内可引领、可示范、可推广的目标。鼓励项目主持人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实现资源共享。

联系人及电话:祁怀远 029-88668882

电 子 邮 箱:gjgwxgb/126.com

附件:1. 2016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名单.doc

2. 2016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立项名单.doc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2016年7月11日